公告
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 103 年班際健身操比賽競賽要點
一、目 的: 1.推動校園運動健身風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養成良好運動習
慣,檢視課間操-健身操實施成效。
2.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SH150 方案」、「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計畫」辦理校內初賽。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協辦單位:教務處 總務處
四、承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
五、比賽日期: 103 年 11 月 22 日(星期六)上午 8 : 30 起(運動會當天)
六、比賽地點:本校司令台前
七、參加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以班級為單位參加。
八、比賽組別:國小低中高年級規定組
九、參加人數:每班參賽人數,男女不拘共 30 人(全班參加)。
十、評分標準:( 1 )如評分表。
十一、獎勵辦法:每學年擇優取 1 班頒發優勝錦旗 1 面。
十二、本辦法經呈校長核示後公佈。
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小 103 年國小健身操國小低中高年級規定組評分標準
組 別 評 分 編 配 評 分 內 容
健身操組 規定動作( 60%) 規定動作的準確性、熟練度、力度、協調性
演示表現( 30%) 流暢度、韻律感、表現力
精神表現( 10%) 口令表現、團隊精神
請各位同學在星期二課間活動時間及星期四升旗後認真練習健身操
為班上爭取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