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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喜賢 - 學務處 | 2014-10-28 | 點閱數: 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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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 103 年班際健身操比賽競賽要點
  
一、目    的: 1.推動校園運動健身風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養成良好運動習
慣,檢視課間操-健身操實施成效。
                2.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SH150 方案」、「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計畫」辦理校內初賽。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協辦單位:教務處  總務處  
  四、承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
  五、比賽日期: 103 年 11 月 22 日(星期六)上午 8 : 30 起(運動會當天)
  六、比賽地點:本校司令台前
  七、參加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以班級為單位參加。
  八、比賽組別:國小低中高年級規定組
  九、參加人數:每班參賽人數,男女不拘共 30 人(全班參加)。
  十、評分標準:( 1 )如評分表。
十一、獎勵辦法:每學年擇優取 1 班頒發優勝錦旗 1 面。
十二、本辦法經呈校長核示後公佈。

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小 103 年國小健身操國小低中高年級規定組評分標準
組  別    評 分 編 配    評    分    內    容

 健身操組    規定動作( 60%)    規定動作的準確性、熟練度、力度、協調性
    演示表現( 30%)    流暢度、韻律感、表現力
    精神表現( 10%)    口令表現、團隊精神

 

請各位同學在星期二課間活動時間及星期四升旗後認真練習健身操

為班上爭取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