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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嘉榕 - 教務處 | 2015-01-20 | 點閱數: 1153

說明:

公告 104 年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與 101 年修訂的新生入學分發作業要點,自 104 學年度起實施。

本校應屆畢業生請於 104 年 2 月 26 日前繳送與直系尊親屬或監護人同戶之新式戶口名簿(甲或丙式)影本或戶籍謄本一份,以利辦理分發入學作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