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35
:::
公告 潘純慧 - 人事室 | 2015-07-31 | 點閱數: 1160

一、代理教師(代理實缺:聘期自 104年 8 月 28 日起至 105 年 7 月 1 日止):

    藝術才能班:【國樂班】國樂專長:正取 1員、備取 1 員

【代理三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其待遇依據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依實際代理之月數,按月支給。】

二、鐘點代課教師(代課師教依實際授課節數核實聘任並自實際到職日起薪,錄取人員代課期間如代課原因消滅則自動解代)

        1.藝術與人文正取 1員。

2.健康與體育-體育:正取 2員。

 3.自然與生活科技:正取 2員。

4.語文-英語專長:正取 2

5.生活:正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