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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潘純慧 - 人事室 | 2016-10-21 | 點閱數: 770

該會第 7 屆董事、監事任期將於 105 年 12 月 31 日屆滿,文化
部刻正辦理第 8 屆董事、監事遴選作業。依該會董監事遴
聘辦法規定,董事及監事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從
事文化藝術工作,成就卓著者。二、曾任國內外公私立大
學或獨立學院教授 5 年以上者。三、曾任國內外文化學術研
究機構相當於教授職務 5 年以上者。四、熱心文化藝術之

社會公正人士。五、執行律師或會計師業務 5 年以上者」。

本案自即日起至 11 月 11 日止,接受各界公開推薦,凡學校
、機關(構)、立案之法人及團體、或 3 人以上連署,均
得推薦人選,期盼各界踴躍推薦,參與該會之文化藝術推
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