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公告106年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與新生入學分發作業要點。
一、本校應屆畢業生請於106年2月24日前繳送
必須與直系尊親屬或監護人同一戶籍 ,必須明列學生個人詳細記事
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一份,以利辦理後續分發國中入學作業事宜。
二、本校 106 學年度新生入學必須以 106 年 3 月 30 日前戶籍遷入本校學區學生才能進行入學資格審查作業,
新生入學作業待 106 年 4 月 10 日後才寄發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