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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嘉榕 - 教務處 | 2017-01-06 | 點閱數: 2178

說明:

公告106年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與新生入學分發作業要點。

一、本校應屆畢業生請於106224日前繳送

       必須與直系尊親屬或監護人同一戶籍 ,必須明列學生個人詳細記事 

      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一份,以利辦理後續分發國中入學作業事宜。

二、本校 106 學年度新生入學必須以 106 年 3 月 30 日前戶籍遷入本校學區學生才能進行入學資格審查作業,

       新生入學作業待 106 年 4 月 10 日後才寄發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