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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喜賢 - 學務處 | 2017-02-22 | 點閱數: 1419

花蓮縣明義國小 105 學年度跳繩競賽實施計畫

壹、依    據:教育部體育署 106 年 2 月 17 日府教體字第 1060031148 號函辦理。
貳、主    旨: 1.增加學生運動機會,培養學生喜好運動及終身運動習慣。
                      2.加強團體跳繩運動技術能力,提倡民俗運動。
                      3.強化校園團隊精神凝聚力,以班級為單位落實普及化運動之精神。
參、主辦單位:花蓮縣明義國小
肆、承辦單位:學務處 
陸、比賽日期及地點:
  一、時間: 106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8:10
  二、地點:明義國小操場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5 年 3 月 17 日止(星期五)
  四、報名方式:請向班級體育老師報名(採自願參加,每班最多二名,報名選手採一
跳一迴旋方式需達 5 分鐘跳繩 700 次以上成績才可報名參賽,且需
家長同意如果入選前二名者能代表學生參加縣賽,比賽第三名者為
後補選手。)
柒、參加資格、組別:
  一、資格:本校五、六年級學生。
  二、比賽分組:個人賽-每班限報 2 人,男女不拘。
      
捌、競賽規則
    個人賽:
(一)場地:長 5 公尺、寬 3 公尺。
(二)器材:比賽用繩、質料、顏色、粗細、重量、甩繩方式及甩繩設備均不設限並自備。
(三)人數:每班限報 2 人。
(四)比賽方式:皆以個人獨跳、一跳一迴旋方式, 5 分鐘內跳繩計次賽,在未達時間內
失敗時,可重新起跳並累計次數, 5 分鐘時間到即停止計算。

玖、獎勵:個人賽頒發前 6 名獎狀 1 紙,並由前 2 名代表學校參加花蓮縣跳繩擂台比賽,第 3 名為後補選手(如家長不同意學生參加則依序替補)。
拾、本要點經呈校長核准後公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