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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潘純慧 - 人事室 | 2017-04-25 | 點閱數: 724
  1. 依據縣府106420日府教學字第1060072580號函辦理。

  2. 新北市樟樹國中自106學年度改制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

  3. 該市偏遠地區之50人以下國民小學刻正實施混齡教學,故介聘至該市偏遠地區學校之教師亦須進行混齡教學。

  4. 申請介聘至該市之特殊教育教師(身障及資優類)於介聘達成時,倘該類科正式服務年資未滿3年者,須接受該市特殊教育初任輔導;另申請介聘至該市之專任輔導教師,介聘達成時須受該市規範,專職學生輔導,不得以任何理由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