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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嘉榕 - 教務處 | 2018-05-18 | 點閱數: 1337

花蓮縣 106 學年度學生基本能力檢核施測注意事項
依據處務公告 107.5.17 48750 號調整
一、施測日期: 107 年 5 月 24 日(四)上午 
二、施測時程:

時間

8 : 20~9 : 20

9 : 35~10 : 35

10 : 50~11 : 50

科目

國語( 1~6 年級)

數學( 3~6年級)

英語( 5~6年級)

收卷簽收教師

第一節上課教師

第三節上課教師

第四節上課教師

三、施測前:
(一) 3-6 年級請學生準備 2B 鉛筆及橡皮擦,並於施測前檢查答案卡是否短缺。
(二) 1-6 年級國語文及 5-6 年級英語測驗包含聽力測驗,考前請準備 CD 音響,並於考試前確認功能是否正常。
四、施測當天:
(一) 依監考分配表交換監考。
(二) 考試前至教務處領取考卷,教務處於考試前 5 分鐘,廣播請學生回到教室,監考老師於考前 3 分鐘開始發答案卡及試卷並核對名單。
(三) 請學生先翻閱題本瀏覽頁次順序,確認裝訂順序正常,再開始作答,聽力測驗當中如有任何狀況發生,請監考老師立即按「暫停」鍵,待狀況解除後,從暫停處繼續撥放。
(四) 非經學校正式請假手續者,不得缺考;考試遲到者一律參與考試,不要提早收卷,以免影響他人。倘學生於播放聽力測驗後才抵達考場,請與教務處聯絡,另安排考場供該生考試。
(五) 考試科目、時間、應到人數、實到人數、缺考人數請寫在黑板上。
(六) 含聽力測驗之考科,於開始施測時播放一次,並請提醒學生「只播放一次」。
(七) 考試中請檢查學生是否有亂畫(塗鴉)答案卡的情形。嚴禁監考人員報讀試卷。
(八) 如有缺席學生,監考人員請務必用 2B 鉛筆在答案卡上畫記「缺考」。若未劃記「缺考」,則該答案卡將被讀為 0 分。
(九) 考試完畢請收卷教師將該班答案卡(一二年級試卷(請依座號排序收回))置入答案卡(答案卷)信封彌封(信封封口處已貼有雙面膠),並於騎縫處簽名,再將彌封後的答案卡送至教務處,並領取下一科試卷。
(十) 備用答案卡每班每科皆有 2 張,請抽出繳交至教務處。
(十一) 信封袋背面除寫上缺考學生姓名,並請加註缺考原因,以利教務處統計作業。(缺考學生的答案卡、卷亦須置入)
(十二) 請假學生統一由教務處規劃時間另行補考,分數不列入統計平均,但另做分析。
五、施測後:
(一) 請一、二年級各班將 CD 統一送至教務處存放。
(二) 請三至六年級各班將檢討後之試卷請學生擦拭清潔後,並將 CD 放至試卷袋中送至教務處存放。  

                                                    謝謝各位老師的協助。

宣導影片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6QZASTCOlI&list=PLSMlGYT5yLXFlC8zUSy_MViC4NrFqQB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