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為培育集郵新生代並使教學資源普及化,爰辦理旨述訓練。訓練計畫及各局配合事項簡述如下: |
(一) | 訓練時間: 110 年 8 月 4 日(星期三)至 6 日(星期五)。 |
(二) | 報到時間: 110 年 8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 7 時至 8 時辦理入住或訓練首日上午 8 時前辦理報到。 |
(三) | 訓練對象: |
1、 | 初訓班:有意願成立或已成立「集郵教室」之學校老師,未曾參加本項訓練者。 |
2、 | 複訓班:曾參加「集郵教室師資初訓班」之學校老師。 |
(四) | 報名名額:合計約 72 名(初訓班 40 名、複訓班 32 名)。 |
(五) | 辦理地點:本公司北投郵政訓練所(臺北市北投區珠海路 159 號)。 |
(六) | 報名方式:請欲參加之學員於 5 月 31 日前填妥報名表並傳真所在地主辦郵局承辦人員。 |
(七) | 各局請於 6 月 4 日前彙總各校報名人數後傳真至本公司集郵處,俾利後續作業。 |
二、 | 前述參訓學員往返車資、餐費及住宿均由本公司提供,結訓後發給證書,相關細節俟報名結束後另行函知各局及參訓人員。 |
三、 | 檢附「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輔導各校辦理集郵教室作業要點」(附件 1 )、 110 年度「集郵教室師資初訓及複訓班」報名表(附件 2 )、彙總表(附件 3)、課程表(附件 4 )及各等郵局承辦人員聯絡電話及傳真一覽表(附件 5 )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