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全體教職員好:
依教育處處務公告 https://news.hlc.edu.tw/blank/department/80261
一、完成110兒童權利公約研習,
(依其身分別上滿時數)
1.學校行政人員(如公務員、約聘僱人員、專案計畫人員助理),請務必達 2 小時教育訓練。
2.教師(正式教師、代理老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請務必達 4 小時教育訓練。
3.校長請務必達 4小時教育訓練
校內完成日期(111年 8月 3日前)
上課程序 (請參考說明文)
1.進行上課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
2.前測 https://forms.gle/iHU8yh3KmRFPGf3h9
3.後測https://forms.gle/nPQSHt5w231rnV1w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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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請提交證明(提交下列表單)
https://forms.gle/GeEey6gfWCRNb2j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