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 動』業務執行疑義及釋疑一覽表」,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5 月 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54854A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於 110 年 12 月 30 日以臺教國署學 字第 1100173843A 號函請各地方政府填復「110 學年度校外 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成果統計表」,將各校填復之陳情樣 態及疑義綜整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校外人士協助 教學或活動』業務執行疑義及釋疑一覽表」。
三、重申請學校應依教育部 109 年 5 月 26 日臺教國授部字第 1090056105 號函頒「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 或活動注意事項」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8 月 3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11366 號函發之「『校外人士協助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活動注意事項』現場執行 Q&A」執行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之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