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縣府 111 年 5 月 12 日府人訓字第 1110095793 號函辦理。
二、查本案涉及法規分別說明如下:
(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3 條第 3 項規定略以,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於隔離、檢疫期間,其任職之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應給予防疫隔離假。家屬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者、檢疫者而請假者,亦同。
(二)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3 條規定,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
(三)行政院 109 年 3 月 25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90029441 號函說明略以,政府部門人員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例假日不扣薪);非屬前開情形,照常支薪。
三、茲以「防疫隔離假」係為防疫應變緊急處置之特別措施,既有支薪,機關同仁於請防疫隔離假期間,倘機關基於公務需要,自得在兼顧防疫及維持政府持續運作前提下,視業務性質、資(通)訊設備狀況及人力配置指派同仁於上班時間居家辦公。於該上班時間執行職務,並未符合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3 條規定所稱加班之要件。
:::
影音專區
明義快訊
- 2026TEYI世界青少年發明展台灣選拔賽本校獲得一金牌(進軍世界賽)、一銅牌、一佳作佳績,賀獲獎師生!
- 114明義附幼招生影片
- 本校參加114學年度太平洋盃第12屆全國中小學網路小論文專題暨本土使命式行動研究競賽,獲1金3銀2銅佳績,祝賀獲獎師生,詳細資訊請點選連結!
- 2025年花蓮縣夢想起飛-第12屆青少年發明展本校獲得一金牌、兩優選佳績並全數晉級全國賽,賀獲獎師生!
- 114 學年度第二期各處室行政通訊工作紀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