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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張玉芬 - 學務處 | 2024-04-26 | 點閱數: 143
  • 依據:明義國小畢業典禮活動實施計畫
  • 目的:結合畢業典禮,展現學生多元展能與才藝,藉由才藝徵選提供學生舞台,激發潛能並培養欣賞的能力。
  • 主辦單位:明義國小
  • 承辦單位:學務處
  • 參加對象:以六年級畢業學生為主要對象
  • 報名類別:

類別

舉例

樂器演奏類

鋼琴、直笛、烏克麗麗、小提琴、國樂、西樂獨奏、彈唱、打擊樂等

表演藝術類

舞蹈、街舞、短劇、戲劇表演、相聲、詩歌朗誦、手語表演等

其他類

魔術、雜耍、民俗技藝、模仿秀

七、表演限制:分個人組、團體組。兩人以上請報名團體組。若報名隊伍太多或相似節目雷同太多,會擇優錄取四隊並以團體表演優先錄取。若報名隊數不足則由活動組安排以免影響典禮流程

八、表演時間:以 5 分鐘為限。

九、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2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6 時止,請將報名表交至學務處活動組。

十、活動期程規劃

時間

活動

4/245月 26

活動公告,請老師協助宣傳並鼓勵學生組隊表演

5/27

報名截止,請將報名表交至學務處活動組

5/27

資格審查

5/28中午 12:40

兒童才藝表演徵選活動含評選

5/28下午 16:00

公布入選表演之隊伍

十一、注意事項

(一)展演場地提供音響一架,其他相關設備(如樂器、服裝、道具等)報名者均需自備。

(二)報名者必須配合活動程序、時間及地點,若遲到 5 分鐘以上者,視同棄權。

(三)參加才藝表演之團體,需由報名之團體成員現場演出,不得任意增加演出者或由成員外之第三者協助演出。

十二、評選標準:

(一)由相關校內專業老師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選,並公布入選隊伍。

(二)需以表演形式呈現,評選項目包括表演內容、技巧、創意與特色、服裝及團隊默契、儀態與臺風等。

(三)需注重安全且不違反善良社會風俗為原則,不得出現粗俗、不雅之語句。如有道具應事先申請,切勿使用危險動作。

十三、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張玉芬        主任 : 徐得彬            校長:許傳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