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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 訪客 - 學務處 | 2016-03-29 | 點閱數: 1132

    補助國民中小學經濟弱勢學生,各班依照申請名單已發下的證明書,請家長蓋章及老師蓋章後,為了在 3/31 送回縣府,煩盡速繳回學務處,謝謝老師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