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06 年 5 月 8 日北市教人字第 10634748100 號函辦理。 二、該市辦理旨揭計畫之學校: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內湖區文湖國民小學及大同區大同國民小學。 三、請轉知貴校欲參加縣外介聘至該市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四、檢附該市巡迴教師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