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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劉建良 - 教務處 | 2018-01-09 | 點閱數: 710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規定」辦理。
二、 旨揭研習訂於 107 年 1 月 29 日(一)至 1 月 31 日(三)8 時 30 分假明義國小圖書館。
三、 參加對象:
(一) 具 5 年以上正式教師年資,並有 5 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之教師。
(二) 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證書之教師。
(三) 對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教學輔導教師課程有興趣之教師(含未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兼任教師或教學資源人員等),亦可自由報名參加並核予研習時數。唯教師若要進行認證,則尚必須符合上述一、二資格。
四、 報名方式:請教師於 107 年 1 月 25 日(四)前逕自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atepd.moe.gov.tw/)報名,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 24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