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精進教學補助要點及本府國教輔導團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規劃辦理 4 場次到校宣導,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一)108 年 3 月 27 日(三)13:30~15:30 卓楓國小。(二)108 年 4 月 17 日(三)13:30~15:30 明里國小。(三)108 年 5 月 1 日(三)13:30~15:30 銅門國小。(四)108 年 5 月 15 日(三)13:40~15:40 港口國小。 |
三、 | 參加人員:人權教育輔導團團員、卓楓國小、明里國小、銅門國小、港口國小、及鄰近學校有興趣教師。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研習前一週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http://inservice.edu.tw/),並請學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發 2 小時研習證明。 |
五、 | 請人權教育輔導團員所屬學校同意核予出席之團員公(差)假及課務排代,相關經費由本縣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相關計畫項下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