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縣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辦理日期及地點: |
(一) | 日期: 108 年 3 月 9 日及 4 月 13 日。 |
(二) | 地點:花蓮縣北濱國民小學。 |
三、 | 參加對象: |
(一) | 本縣英語學習領域輔導團團員。 |
(二) | 本縣國中/小英語領域教師及英語專長替代役男。 |
四、 | 注意事項:參與工作坊之英語老師,請攜帶教科書與會。 |
五、 | 參加研習人員所需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輔導團員所需經費由本縣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相關計畫項下支應,並請於每月 10 日前檢附本核定函影本、出差報告單、出差報告表及收款收據送本府教育處憑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