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暨「本校教職員工文康活動施要點」辦理。
二、編制內教職員工每人補助850元整。(以年度經費編列為準)
三、由教職員工自行召集10人(含)以上,於活動前 1 個月向人事室提出計畫申請,並於校內網頁公告 1 週,供校內教職員工報名參加。
四、文康活動以每年10 月 31 日前辦理完畢,逾期不再給予補助,自行組隊者應事前簽准,並於活動結束後 15 天內核銷完畢。
五、發票應打上學校統編 94759907 ,否則無法核銷 !
六、「本校教職員工文康活動施要點」1 份請參附件(內含活動計畫之格式範例及參加人員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