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課程
每學年至少 4 小時----本校安排每學期 2 小時(三節課)
(內容必須包含 海洋教育--1 小時,
環境倫理、永續發展、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能源資源永續利用--3 小時)(環境教育法第 1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