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0 月 2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120658 號函
辦理。
二、 旨揭研習藉由各領域輔導團先行辦理公開課,體驗「說課-觀課-議課」過程,提
供各校進行校內、跨校或跨領域的備觀議課參考模式。辦理場次詳見附件。
三、 參與對象:
(一) 課程督學、課發中心。
(二) 國教輔導團、地方輔導群。
(三) 學校校長、主任、教師。
四、 請教師就近參與公開課研習,並本於權責給予公(差)假出席,課務自理。
五、 國教輔導團員或地方輔導群擔任公開觀議課之教師,請學校惠予公(差)假辦理。
六、 有關各場次公開課日期、地點,將即時於處務公告通知,請各校留意相關研習
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