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辦理期限:自 109 年 2 月 11 日起至 109 年 6 月 29 日。 |
二、 | 申請校外教學午餐費補助,需符合: |
(一) | 於上課日舉行。 |
(二) | 需 1 日內往返。 |
(三) | 學生外出參加競賽、畢業旅行、露營等活動,不符合本案申請條件。 |
符合補助條件者,國小 45 元。每日參與活動人數與留校用餐人數不得大於該校學生數。由於補助經費由當日退餐餐費額度內控留,請申請補助學校於補助當日確實停餐,以符補助原則,避免重複補助。 請要申請班級在 3/4 前交到學務處午餐秘書,逾期不收敬請配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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