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暨「本校教職員工文康活動施要點」辦理。
二、雖疫情趨緩,仍需配合防疫指揮中心及防疫新生活運動,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無法時仍應配戴口罩)。
三、編制內教職員工每人補助 850 元整。(以年度經費編列為準)
四、由教職員工自行召集 10 人(含)以上,於活動前 1 個月向人事室提出計畫申請,並於校內網頁公告 1 週,供校內教職員工報名參加。
五、文康活動以每年 10 月 31 日前辦理完畢,逾期不再給予補助,自行組隊者應事前簽准,並於活動結束後 15 天內核銷完畢(核銷應附簽呈、發票及活動照片)。
六、本次分組文康活動可以辦理預借。
七、發票應打上學校統編 94759907 ,否則無法核銷 !
八、「本校教職員工文康活動施要點」1 份請參附件(內含活動計畫之格式範例及參加人員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