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畢業生受獎實施要點經 109.7.14 校務會議決議,經核可後公告。
二、畢業生公共服務及才藝傑出獎評選實施計畫經 109.8.28 畢業生獎項審查委員會決議, 本修正版 109.9.4 經核可後公告。
(修正畢業生公共服務及才藝傑出獎評選實施計畫附件)
相關資料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