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 本府教育處 |
承辦單位: | 國教輔導團 |
說 明: |
一、擔任綜合活動教師需取得 36 小時關鍵能力認證為教育部重要政策與統合視導重點,請各校依教育部及本縣公文(花蓮縣 102 年 3 月 4 日府教輔字第 1020032017 號函)確實辦理。 二、本府教育處已於 12 月底完成各校擔任 102 學年度 1 、 2 、 3 年級綜合活動領域教師授課情形調查,結果顯示各校未能依培訓專長排課比例偏高(如附件)。 三、請擔任 102 學年度國小一、二、三年級之綜合活動領域教師未取得 36 小時關鍵能力認證者先完成「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線上課程」21 小時研習,並參加 103 年 1 月 17 、 18 、 19 日辦理之實體課程研習。 四、「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線上課程」請至教育部數位學習服務平台( http://ups.moe.edu.tw/)研習。 |
相關網址: | http://ups.moe.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