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會事由:本校 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臨時校務會議。
二、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第七點規定。
三、開會時間: 110 年 3 月 9 日(星期二)上午教師晨會時間
四、開會地點:本校明義樓一樓圖書室
五、會議討論事項:
(一)案由:請審議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學生服裝儀容規定。
(二)說明:
1.依據教育部 109 年 8 月 3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72127 號函辦理。
2.教育部為維護學生人格發展權及身體自主權,並教導及鼓勵學生學習自主管理,爰修正「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一日生效。
(三)辦法: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