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縣府 103 年 10 月 17 日府人訓字第 1030198275 號函辦理。
請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相關規定,踴躍就近入學進修性別平等相關博碩士學位,以長期培養我國公務體系推動性別平等工作之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