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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怡捷 - 教務處 | 2018-03-22 | 點閱數: 3121

明義國小107學年度一年級新生入學審核公告  2018. 3. 22發佈

依據府教學字第1070014436A字號核定本校為107學年度總量管制且額滿學校,將依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作業。

招收本校學區內10092日至10191日出生之學齡兒童,共計8班、每班29

通知書寄發時間:本校依法根據1061231日的戶政資料,在322日後以平信寄發新生入學審核通知書,請家長至新生的戶籍地收件,若328日前仍未收到通知書,請盡速洽詢教務處。

審核資料收件時間及地點:33031日(週五、六)上午800~下午400在本校校門口川堂。

參加審核者請準備以下文件:
1.
本校寄出的「審核通知書」。
2.
最近三個月內的「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或
               
「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正本與影本一份」正本驗畢歸還
                 (
新生個人欄位需有詳細記事)
3.
證明文件一份。
請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文件繳交,因為審核排序是先評比證明順位的文件,同一順位者再評比學生本人戶籍設籍之時間長短,且錄取名單一經公告後,恕不接受補件,以免損及其他新生之權益。

1)第一順位:設籍於學區內自有住宅者,請繳交「房屋所有權狀」或「建物謄本影本」或「未登記建物基地號勘查證明與105年度房屋稅繳稅證明」影本,(正本驗畢歸還)房屋持有人須為新生父母或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或法定監護人。
2)第二順位:戶籍暫寄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或戶政事務所)個案,經查證確有居住事實者。
3)第三順位:設籍於學區內,僅繳交戶籍謄本而無法取得以上各種證明文件者。

以上入學排序按各款規定依序核准,但同一順位新生屬列冊中、低收入戶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者或與新生設籍同一戶之胞兄、姊(二親等),且已就讀於本校(限15年級在籍生)優先入學,故請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資料或與新生設籍同一戶之胞兄、姊(二親等)學生證影本,請於繳交審核資料時一併繳交。

新生第一次排序名單公告:413日(週五)下午400前於本校網站、校門口川堂及教育處網站公告。

新生家長若對第一次審核排序結果有異議者,檢具戶籍及居住事實等證明資料,於416日或417日(週一、週二)上午800~中午1200至本校教務處辦公室申請複核及補件。  

                                     第一次排序結果會因複核補件或審核結果而有異動!
新生入學名單公告:418日(週三)下午400前於本校網站、校門口及教育處網站公告。

錄取新生之家長請於52日至53(週三、週四) 8001200備妥以下文件至本校校門口川堂報到:
1.
入學通知單。
2.
預防接種黃卡影本。
3.
註冊減免證明,例如:軍公教遺族之撫卹令或撫恤金證書。
4.
花蓮縣衛生局通知:「學童應於滿五歲至國小入學前完成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第二劑、減量破傷風白喉非細胞性百日咳及不活化小兒麻痺混合疫苗(Tdap-IPV)及日本腦炎疫苗(JE)第四劑接種,並於開學時繳交預防接種記錄卡影本。(尚未完成者請儘速至衛生所或合約院所接種。)」

若未獲錄取,請家長於59日至510(週二、週三) 帶著本校寄發的改分發通知書至其他未額滿的學校或戶籍所屬自由學區未額滿學校報到,且無須再遷移戶籍。

若還有其他疑問,請電洽832-6686 # 813教務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