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35
:::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14-02-21 | 點閱數: 1025

 

注意事項:

一、本校列入健檢補助名冊同仁,每人最高補助新台幣 3,500 元為限。

二、受理健檢之醫療院所:

(一)健檢相關資訊請至公務福利 e 化平台(網址 http://eserver.dgpa.gov.tw)查詢。

(二)本縣特約醫院: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玉里分院、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門諾醫院及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院衛生署花蓮醫院提供公務人員健檢 3500 元 A 、 B 、 C 三案供受檢人彈性選擇。(詳如本縣健康檢查特約醫院一覽表)

(三)請列入健檢同仁自由選擇上述健檢醫院接受健康檢查。

三、申請及核銷程序:

(一)檢查期間:請受檢人於今(103)年 3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期間(教師請儘量利用暑假期間,並請及早預約),自行選擇特約醫院前往檢查。

(二)核銷程序:請受檢人於檢查完竣一星期內檢附繳費收據,交人事室依支付程序辦理請款核銷。

四、參加健康檢查人員在不影響教學或業務前提下,辦理請假手續,以公假 1 天登記,教師課務請自理,並應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

五、未滿 40 歲之公教人員自費參加健康檢查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得以每 2 年 1 次公假登記 1 天前往受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