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35
:::
公告 王怡捷 - 教務處 | 2021-11-18 | 點閱數: 921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1 月 1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50645 號函辦理。
二、 依指揮中心第 101 次會議決議,為因應 111 年農曆春節假期大量返國人潮入境檢疫需求及依指揮中心於農曆春節檢疫量能政策,復因自 110 年 12 月 16 日至 111 年 2 月 12 日期間,衛生福利部不再提供集中檢疫所床位予專案入境者,爰請貴校安排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境外學生盡可能於 110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三)前入境,並須於 110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前完成居家檢疫。惟若學生自 110 年 12 月 1 日起有入住集中檢疫所需求者,請自行上衛生福利部網站進行集中檢疫所預訂(入住費用請依衛生福利部網站公告資訊)。相關入境之境外學生,申請作業流程仍請依本府 110 年 9 月 29 日府教學字第 1100195571 號函(諒達)之現行專案入境機制提出申請。
三、 承上,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境外學生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須於 110 年 12 月 15 日以後入境者,學校應說明其理由,並敘明何以無法透過其他替代方式(如遠距方式上課)及提供學校對於學生學期超過三分之一以上入境來臺學習相關銜接措施,以及境外學生抵臺後至完成居家檢疫期間之協助措施(含:校方派員親至機場處理相關接送、檢疫期間接送至醫療院所採檢措施)等,檢齊專案申請表件(詳附件)正式函報教育部,由教育部專案報請指揮中心視當時檢疫量能進行准駁。
四、 另,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擬入境之境外學生,仍得依上開規定(110 年 9 月 29 日府教學字第 1100195571 號函)之現行專案入境機制提出申請,惟須於 111 年 2 月 12 日以後始得入境。
五、 農曆春節期間,返國人潮眾多且南來北往聚會增加,爰請學校向持有效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之境外生宣導,儘量減少農曆年節前跨境移動,改以電話、視訊拜年,或採線上聚會等方式與海外家人親友聯繫感情,並請學校安排適當活動及關懷措施,撫慰境外學生。
六、 本案如有疑問,請依學生身分別,分別聯繫以下窗口:
(一) 一般僑生(不包含建教僑生專班僑生)、港澳籍身分學生:教育部國教署原民特教組洪小姐(04-3706-1257 ,電子信箱: e-4621@mail.k12ea.gov.tw )。
(二) 除港澳學生及僑生以外之陸籍境外生:國小部分─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吳小姐( 02-7736-7790 ,電子信箱: e-j197@mail.k12ea.gov.tw );國中部分─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陳小姐( 02-7736-7484 ,電子信箱: e-j199@mail.k12ea.gov.tw )。
(三) 除港澳學生及僑生以外之外籍境外生: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李小姐( 02-7736-7474 ,電子信箱: e-j1b2@mail.k12e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