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會業於 1 月 4 日與教育部潘部長會面時重申學校交通導護 並非教師義務,學校人員導護工作應以校內為主,要求教 育部以積極態度、具體作為解決此一長年爭議。
二、由於交通導護衍生爭議涉及多個單位,本會建議教育部召 集地方政府研議、期能徹底解決;並請行政院成立跨部會 專案小組列管,全面清查各學校周邊危險路口,由交通義 警協助處理交通導護、學校周遭交通號誌完善設置以及上 下學期間的交管處理等,擬制完整「安心上學專案」。
三、本會前揭建議獲教育部正向回應。為更全面掌握各校交通 導護狀況,請貴會協助填寫附件問卷,並於 1 月 20 日前回傳。
四、中小學交通導護問題困擾多年,在本會與貴會共同努力下,期能獲得實質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