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111 年 5 月 27 日宜文圖字第 1110005066 號函辦理(附件 1 )。 二、第十屆蘭陽文學獎」徵選類別為散文、新詩、童話、歌仔戲劇本 4 類作品,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者均可參加。 三、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 111 年 7 月 15 日止,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第十屆蘭陽文學獎」字樣及參加徵選類別,一式 5 份以掛號郵寄至: 260 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 102 號。
詳請參閱官方網站 https://www.ilccb.gov.tw/NewsContent_Pic.aspx?n=4F76BD4E1FD15647&sms=33891424602B0C38&s=826999CC8BD3BB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