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花蓮市戶政事務所 1030000964 函辦理。
二、為因應五月份報稅申辦自然人憑證人潮,本校訂於 103 年 3 月 24 日起至 4 月 02 日止,協助受理自然人憑證集體申辦作業,請備齊申請資料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及 ic 卡工本費 250 元送人事室辦理。
三、檢附自然人憑證申請資料表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