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 112 年全國語文競賽命題、審題及評判委員推薦表各 1 份,請有意推薦者,於 112 年 2 月 18 日(星期六)下午 5 時前回傳至 sa.min1222@gmail.com 彙辦,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高雄市政府 112 年 2 月 10 日高市府教社字第 11230908700 號函辦理。 |
二、 | 填表前請先詳閱說明,各項欄位請填具完整,並於上開期限前回傳至 sa.min1222@gmail.com 彙辦,另以電話確認。 |
三、 | 全國決賽各競賽員不得擔任各語言各項各組決賽評判。 |
四、 | 本推薦名單將經由教育部擇選後進行培訓,作為儲備評判人才之參考。 |
五、 | 本案電子檔置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編號: 98195),請自行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