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2 月 20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120022630 號函暨教育部「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 工作計畫(以下簡稱預防工作計畫)」辦理。
二、請加強對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高關懷族群之覺察與篩選,並 留意學生在開學期間出現適應不良者,主動協助關懷輔 導,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即時提供協助與輔導,完善心 理支持系統。
三、請依預防工作計畫(如連結 https://reurl.cc/WDEg5Z)強化 校內防治網絡單位分工、建立校外資源(如衛政、社政與醫 療機構合作)之連結與轉介流程,以利尋求地方社區(心衛) 機構介入協助關懷,積極協助個案解決所遇問題,避免事 件發生。
四、請持續建置(立)學生多元求助管道及宣導主動求助之觀念,使學生透過主動求助過程獲得解決問題的方式;亦可 利用文宣品(如:心情溫度計),或於校園學生經常出現 處(如教室明顯處、社團辦公室、布告欄等)內張貼溫馨 小語或海報,鼓勵學生求助與協助同儕求助。
五、另請確依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如預防工作計畫附 件 5),檢視學校校園環境設備安全,以維護學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