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35
:::
公告 張義明 - 學務處 | 2023-03-14 | 點閱數: 126
一、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3 月 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028180 號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2 年 2 月 9 日發布新聞稿及衛生福利部 111 年 12 月 1 日衛授疾字第 1110201055 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辦理。
二、 鑑於國內疫情持續穩定可控、配合社區防治措施穩健開放,對學校營運的衝擊趨緩,及該管理措施所訂之防疫、應變措施等內容均已併同納入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管理指引」辦理,爰該管理措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三、 有關校園防疫措施、開放規定等相關事宜,請依前項管理指引辦理,以確保學生及教職員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