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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嘉榕 - 教務處 | 2023-04-18 | 點閱數: 243

111 學年度校內閩南語朗讀比賽辦法

四年級每班派一人參加,五年級每班二人參加

比賽時間:

112 年 5 月 4 日(四)中午至下午第一、二節

比賽地點:藝才樓一樓演藝廳。

比賽方式:

(一)上台前六分鐘抽題準備,依照指示內容朗讀(朗讀稿請參閱附件),限時三分鐘,三分鐘一到鈴聲響起,不論是否朗讀完畢,一律結束下台。
(二)上台後之報告詞:各位評審老師,各位同學,我是第O號朗讀員,我要朗讀的題號是第O號題,OOOOO(不需要再說大家好,鞠躬亦可免)。

評分方式:
1.語音(聲、韻、調、語調): 45%。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 45%。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 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均一標準分數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獎勵:
(一)各項目前三名發給獎狀及獎品,第四至第六名發給獎狀以資鼓勵。
(二)各項目優勝選手經訓練後,每項目選二名代表學校對外參加學藝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