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學年度校內閩南語朗讀比賽辦法
四年級每班派一人參加,五年級每班二人參加
比賽時間:
112 年 5 月 4 日(四)中午至下午第一、二節
比賽地點:藝才樓一樓演藝廳。
比賽方式:
(一)上台前六分鐘抽題準備,依照指示內容朗讀(朗讀稿請參閱附件),限時三分鐘,三分鐘一到鈴聲響起,不論是否朗讀完畢,一律結束下台。
(二)上台後之報告詞:各位評審老師,各位同學,我是第O號朗讀員,我要朗讀的題號是第O號題,OOOOO(不需要再說大家好,鞠躬亦可免)。
評分方式:
1.語音(聲、韻、調、語調): 45%。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 45%。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 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均一標準分數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獎勵:
(一)各項目前三名發給獎狀及獎品,第四至第六名發給獎狀以資鼓勵。
(二)各項目優勝選手經訓練後,每項目選二名代表學校對外參加學藝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