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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呂秋香 - 學務處 | 2023-10-19 | 點閱數: 105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0 月 16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5080B 號函辦理。
二、 本案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16 日以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5080A 號令修正發布,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 本注意事項修正發布前,已在進行招標程序之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之租用車輛事件,得依原注意事項繼續辦理;其他事件,應自本注意事項生效之日起,依本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四、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校園安全防護科龔紀綸先生(電話: 02-77367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