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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詹舒嵐 - 輔導室 | 2024-02-29 | 點閱數: 98

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 18 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 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 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 18 歲以下身心障礙 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 113 年 2 月 24 日至 113 年 3 月 25 日止,請惠予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 請逕洽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韓小姐, 02-2321-2100 轉 200 、 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