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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 張玉芬 - 學務處 | 2024-05-17 | 點閱數: 280

全體教職員兒童權利公約完成注意事項:

一、校內完成日期(113 年 6 月 25 日前)

 

二、依其身分別上滿時數

1.學校行政人員(如公務員、約聘僱人員、專案計畫人員助理),請務必達 2 小時教育訓練。
2.
教師(正式教師、代理老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請務必達 4 小時教育訓練。
3.
校長請務必達 4 小時教育訓練

三、完成程序

1

實體研習或 e等公務園學習學習平臺

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

2

教育人員教育訓練成效後測
(附上參考資料)

前測 https://forms.gle/VC78jR1WUaSkVzPdA

後測 https://forms.gle/NDE1pSF79HpUbxWGA

 

 

 

 

四、完成請提交證明 

https://forms.gle/pvA5ybMYjHBM3qJHA

(活動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