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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呂秋香 - 學務處 | 2024-07-15 | 點閱數: 10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7 月 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5803669 號函辦理。

二、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4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每學年應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或教 育宣導,前述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內容如下:

(一)性不得作為交易對象之宣導。

(二)性剝削犯罪之認識。

(三)遭受性剝削之處境。

(四)網路安全及正確使用網路之知識。

(五)其他有關性剝削防制事項。

三、旨揭計畫建議宣導內容重點如下:

(一)避免成為兒童少年性剝削共犯,例如購買、下載兒少性 影像,或求上車等行為。

(二)不應把兒童少年視為性的對象、性慾的投射,而應視其 為受尊重的權利主體。

(三)不拍、不傳、不持有性影像。

(四)相關新興犯罪手法及法治教育宣導。

(五)網路風險及運用網路安全防範知能。

(六)加強宣導相關刑事罰則。

(七)防護、蒐證、報警以及求助(例如:向 iWIN 、性影像處理 中心申訴檢舉)。

(八)網路兒少性剝削被害人之處境。 (九)其他有關性影像防制事項。

四、請學校以防制兒少性影像犯罪議題為宣導重點,依上開重 點宣導內容,妥適向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一般民眾) 宣導兒少性剝削相關防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