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本計畫依據花蓮縣政府 113 年 10 月 24 日府教課字第 1130210568 號辦理。
貳、活動目的:
因應本縣實施國小英語說話課政策,為提升學生口說英語表達能力,營造校內
英語學習環境,提供學生展現英語發表機會,透過比賽相互觀摩與分享,激發
學生英語學習興趣,也為日後本校參加相關英語競賽儲備⼈才。
伍、參加對象: 一、二年級學生
陸、競賽時間及地點:11 月 20 日(三) 08:10 圖書館
柒、比賽方式:
一、第一階段:英文短講
(一)呈現方式:參賽者可一邊手拿實體道具(如:玩具、畫作、食物等),一邊作英文介紹及說明 (不需簡報呈現)。
(二)時間: 1 分 30 秒至 2 分鐘
二、第二階段:互動問答
(一)呈現方式:現場和評審英文互動問答。
(二)時間: 1 分 30 秒至 2 分鐘
捌、評分方式及標準
一、評審委員:由本校英語教學教師以及學有專精之教育人員擔任之。
二、比賽評分項目:
(一) 語音(聲、韻、調、語調):40%。
(二) 內容(敘事性、結構、敘述張力與詞彙):30%。
(三) 儀態(儀容、態度、表情):20%。
(四) 互動問答之理解和溝通:10%。
玖、獎勵:一、二年級共錄取前三名,優勝三名,並頒予獎狀以茲獎勵。
拾、報名方式:下載附件電子檔報名表或至教務處領取報名表,填寫完資料後
於11 月 15 日(五) 16:00 前將報名表繳交至教務處課發組。
拾壹、獲勝選手,將擇優代表學校參與113年 12 月 7 日花蓮縣國小低年級 Show
and Tell 競賽(請參賽者先預留時間)。
拾貳、 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