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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長安全駕駛行為:
-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 不疲勞駕駛。
- 禁止飆車。
- 勿無照駕駛。
- 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 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
- 應靠右側路邊騎車。
- 不可逆向行駛。
- 注意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
- 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
二、安全搭乘機車:
- 搭乘機車請坐後座。
- 正確配戴安全帽。
- 提醒家長機車要兩段式左轉。
三、搭乘汽車及大眾運輸工具:
- 勿超載。
- 全程繫安全帶。
- 穿越路口應禮讓行人。
- 提醒家長切勿酒後駕車。
四、騎乘自行車:
- 正確戴好安全帽。
- 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 不可附載坐人。
- 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 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
五、行人通行安全:
(一)面對來車靠邊走。
(二)穿著亮色及有反光衣服。
(三)設有人行道設施時請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請靠路邊行走。
(四)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
(五)穿越道路時:
- 勿闖紅燈。
- 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
- 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
- 100 公尺內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之道路,禁止行人穿越該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