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每班派二人參加。
二、比賽時間:一、二年級: 114 年 3 月 20 日(四) 上午第一、二節
三、四年級: 114 年 3 月 20 日(四) 上午第三、四節
五、六年級: 114 年 3 月 20 日(四) 下午第五、六節
三、比賽地點:本校明義樓四樓創客教室。
四、比賽規則:
(一) 使用學校所發有格用紙,寫字作品規格為 A4 用紙,字數以 30 格字為原則,每格長寬 1.8 公分×1.8 公分。書寫內容由學校教務處訂定,現場發放公布,依照題紙以正楷書寫,不必加標點符號。
(二) 書寫楷書(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準,請參閱: http://strokeorder.learningweb.moe.edu.tw/home.do ),賽後作品統一由教務處保存,不發還參賽者。
(三) 請使用黑色鋼筆、簽字筆、鋼珠筆、原子筆等硬筆書寫;建議使用 2B 或 3B 筆芯鉛筆。
(四) 比賽時間: 50 分鐘
五、評審標準:
1.筆法:占 50%, 2 、結構與章法:占 50%。 3 、正確與速度: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均一標準分數 3 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 1 字扣均一標準分數 2 分。
六、獎勵:
(一)各年級擇優第一名至第六名發給獎狀以資鼓勵。
(二)各年級擇優三名,經訓練評選後可代表學校對外參加各項學藝競賽。
七、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八、請各班導師協助於3/11(二)中午 12 : 00 前至"線上填報"報名,以利安排比賽座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