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8 月 27 日
發文字號:府教課字第 1140171311A 號
主旨:貴校所報 114 學年度課程計畫,本府准予備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課程計畫備查作業參考原 則」及 114 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教育補
助款 考核項目辦理。
二、請貴校務必積極於 113 年 9 月 1 日(星期一)前將通過備查之公文日期、文號及課程計畫網址以明確文字標示公布於貴校
網站首頁,以利家長及教育部查詢與檢核。
三、若貴校確有調整課程計畫之需要,得於第二學期開學兩周前報請修正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