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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茲以現行調查表中關於項目 1 何謂「營利事業之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相類似職務」及項目 3 所稱「其他具有營利性質之事務」之說明欄,對於「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之定義,未明確舉例說明,易使擔任工、商事業以外之農、林、漁、牧場等負責人之公務員,誤以為未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修正後之「問答集 Q&A」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人事管理類別項下。
- 另考量公務員如違反服務法所定經營商業或兼職規定,經權責機關查證屬實,即應依同法第 23 條規定,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戒或懲處,併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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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空氣質量指數
33
優
空氣質量令人滿意,基本無空氣污染
各類人群可正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