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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家庭教育法第 9 條及 115 年度花蓮縣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所有教師及行政人員,不含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及單純執行庶務行政之工作人員,如:主(會)計、人事、幹事、工友等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請老師們在 6 月底前,至磨課師平台修習完成「方案設計與評鑑」、「家庭諮詢輔導技巧」等線上課程,研習時數計 4 小時,請貴校傳閱同仁周知。另已完成前揭課程者,得自行選擇其他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完成 4 小時之專業研習時數。
https://moocs.moe.edu.tw/moocs/#/home
期末將會進行統計,以利填報教育處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