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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115學年度字音字形比賽辦法
- 依據:本校 115 學年度行事曆教務工作要項
- 目的:
(一)為培養學生正確讀出國語正音,並書寫標準字體的能力與習慣,以提高國語文程度,特定本辦法。
(二)選拔代表學校參各類學藝競賽之選手,為校爭光。
- 主辦單位:教務處
- 對象:本校三至六年級每班派二人參加。
- 比賽時間:115年 11 月 5 日(四) 下午第五、六節
- 比賽地點:本校明義樓四樓創客教室。
- 比賽規則:
(一)字音五十字,字形五十字,共一百字。
(二)出題範圍以各年級國語課本為主,但不以其為限。
(三)比賽時間:十分鐘。
(四)限用藍、黑色原子筆書寫。
- 評分方式: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一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 獎勵:
(一)各項目擇優第一名至第六名發給獎狀以資鼓勵。
(二)本項比賽優勝選手不分年級將擇優二名後代表學校對外參加各項學藝競賽。
- 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請各班導師至填報中心登記參賽學生名單,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