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 115 學年度第 5 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通過。
公告事項:
一、甄選結果:
(一)代理教師:特教巡迴輔導班身心障礙類:正取:黃珮瑜。
二、備註:
(一)正取者,請於 115 年 10 月 2 日上午 9 時至上午 11 時,攜帶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摺封面影本(曾於本校任職免附)、印章及戶口名簿(無眷屬加保免附)至本校人事室報到。
(二)本次缺額已補足,不再辦理後續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