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資格:限定新住民子女申請。
2.成績:103學年度第1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優等(90分以上)。
3.本校將擇優申請優秀學生獎學金3人、清寒優秀學生助學金3人,
請符合資格學生於 3 月 27 日(五)前檢附相關資料至教務處申請辦理。